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对推动地方政府和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发挥了关键作用。2025年6月23日,生态环境部通报的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揭示了内蒙古乌海市和山东淄博市、德州市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的突出问题。本文将从两个典型案例入手,深入分析问题本质,并基于此研判未来各级环保督察的关注重点和发展趋势,为企业应对环保督察提供参考。
乌海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重要的工业城市,其大气环境问题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通报显示,乌海市工业园区和矿区"点多面广",呈现明显的"资源型、结构性污染"特征。2022年以来,该市PM10、PM2.5浓度在自治区12个盟市中持续垫底,2024年下辖的乌达、海南、海勃湾3个市辖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更是位列自治区103个旗(县、区)的倒数第1、2、9位。这一"基本情况"的描述充分说明督察组是基于长期环境质量监测数据和大数据分析,科学选定重点督察区域。
产业结构升级滞后与违规新增产能
煤焦化产业作为乌海市的支柱产业,其升级改造严重滞后成为首要问题。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印发的《乌海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明确要求严格控制焦化新增产能,确需新建项目需实行区域内等量置换,并规定2023年底前5.5米焦炉全部完成干熄焦和超低排放改造。然而督察发现:
产能违规扩张:2021年以来乌海市违规新增焦化产能220余万吨,其中君正化工公司擅自投产300万吨/年焦化项目,仅落实96万吨产能指标,违规新增产能超过200万吨。这种明目张胆的违规行为反映出地方政府在产业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失衡。
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屡禁不止
乌海市焦化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呈现出频发、重复的特点,反映出监管失效和企业环境主体责任严重缺失:
处罚记录惊人:2022年以来,乌海市焦化企业因超标排放等涉气环境违法累计被处罚64次。其中华信煤焦化公司被处罚高达20次,还存在炉门频繁破损导致烟气直排的问题;鑫华凯焱城煤焦化公司被处罚10次,并有氮氧化物排放连续三年超总量的记录。
超标排放严重:2024年,广纳公司焦炉和地面除尘站的二氧化硫超标排放时间累计达800余小时。如此长时间的超标排放,既暴露出企业治污设施运行管理的问题,也反映出环境监管的漏洞。
矿区环境管理粗放与扬尘污染
乌海市作为矿业城市,其矿区环境管理问题同样突出,呈现出系统性失管的特点:
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山东省的督察发现,淄博、德州等市作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城市,其2023年、2024年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全省排名靠后,德州市2024年重污染天数比例更是全省最高。这一基本情况再次印证了中央环保督察"以数据为导向"的工作方法,从环境质量结果反推治理过程问题。
工业企业违法排污问题
淄博市违法排污问题具有行业典型性,特别是石灰生产企业的污染问题突出:
治理设施形同虚设:淄川区亨禄建材、赢正纳米新材料、金石矿业等石灰生产企业烟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大量烟尘从石灰窑顶部直接排放。督察组暗查拍摄的亨禄建材石灰窑烟气直排照片,成为"可视化"环境违法的铁证。
无组织排放严重:德州市铸造企业污染治理设施水平普遍落后,环境管理粗放。陵城区卓尔科技公司熔炼、落砂等工序废气收集处理不力,烟粉尘污染严重;禹城市华金缸套厂浇注工序废气收集设施未配置集气罩,烟气无组织排放明显。这种基础性环保设施的缺失反映出企业环境管理的低水平。
产业政策执行不到位
德州市在产业政策执行方面存在明显短板,暴露出地方政府在落实国家政策方面的不力:
钢铁产能违规新增:德州市锦冠冶金公司未经审批和产能置换,违规建成投运2台50吨和1台80吨炼钢电炉,新增炼钢产能137万吨/年,2022年以来共违规生产粗钢67万余吨。这种行为直接违反了2016年国家《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严禁新增钢铁产能的要求。
燃煤锅炉淘汰滞后:《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但截至督察时德州市仍有3台20蒸吨/小时燃煤锅炉在运行。政策执行进度的严重滞后反映出地方政府推进力度不足。
环境监测数据造假问题
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数据造假问题在两地普遍存在,呈现出多样化、隐蔽化特点:
未来的环保督察将进一步提升科技化水平,形成多维度、立体化的督察方法体系:- 数据驱动督察:从乌海、淄博德州的案例可见,督察组首先关注的是长期环境质量数据,选择排名持续靠后的区域作为重点。未来随着生态环境大数据的完善,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达成率的分析将成为选定督察重点区域的主要依据。
- 可视化技术应用:本次通报中大量使用了暗查拍摄的图片证据,如烟气直排、扬尘污染等。未来无人机航拍、卫星遥感、红外热成像等技术将更广泛应用于督察过程,使污染行为无所遁形。
- 问题导向明确:督察将更加聚焦"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重点任务,如碳达峰碳中和、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控制、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领域的落实情况。
环保督察的关注维度将不断深化,从单一污染治理向系统性环境管理延伸:- 产业结构与布局:如乌海市焦化产业升级滞后、德州市钢铁产能违规新增等问题,未来督察将更加关注地方产业规划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是否落实"三线一单"制度。
- 政策执行效果:对重大环保政策如超低排放改造、燃煤锅炉淘汰、柴油货车治理等任务的落实情况将加强督察,确保国家决策部署在地方得到有效执行。
- 环境治理体系:不仅关注污染本身,还将督察地方环境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如乌海市对企业违法排污监管不力的问题,反映出未来将对地方政府环境监管效能进行评估。
从本次通报情况看,未来环保督察的问责力度将进一步加大,形成更强震慑:- 党政同责强化:通报直指"乌海市及其有关部门与园区企业对大气污染防治思想不重视,责任不落实",未来将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更严格督察。
- 企业主体压实:对屡罚屡犯的企业如华信煤焦化(被罚20次)、鑫华凯焱城煤焦化(被罚10次),将可能采取更严厉措施,甚至推动行业退出。
- 行刑衔接紧密:如机动车检测机构数据造假行为,未来将更多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环保督察不是"一阵风",而是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推动力:- 整改闭环管理:未来将更加强调督察问题的整改闭环,建立从发现问题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机制,确保问题真改实改。
- 成果应用拓展:督察结果将更广泛应用于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领域,强化激励约束。
- 社会监督参与: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如生态环境信访问题纳入督察重点,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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