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D水样管抽到异物监测数据如何处理?

废水在线监测运行中难免出现超标异常,超标异常数据如果由分析仪器测量环节故障引起,多数水质分析仪运行日志可以反应出来,但是有些数据超标异常时,水质分析仪器无故障和报警信息,比如COD测量时水样管抽到异物(悬浮物/污泥等)造成测量数据超标时,悬浮物往往不会触发COD水质分析仪故障或报警,此类测量数据是否判定为超标或异常数据,相关数据的核查和处理需要引起广大在线监测运维人员的关注和重视。以下通过一起COD水样管抽到异物数据异常核查反馈不当运维公司受到处罚案例的分享,提示广大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谨慎核实处置水样管异物引起的超标数据。


#案例详情#

当事人(##运维公司)主要从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的运维业务。2023年7月26日,当事人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排污单位”)签订《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营合同》,并接受排污单位的委托,对排污单位的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开展日常运营工作,运营期限自2023年7月15日至2024年7月14日。2024年8月2日,当事人再次与排污单位签订《水质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委托运营合同》,运营期限自2024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5日。

2024年11月1日、11月4日、11月5日、11月6日、11月22日、11月25日和2025年1月7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调查发现,当事人存在以下事实情形:2023年9月11日0时,排污单位出现水样数据COD异常(数据超标)情况,当事人在未对COD设备异常情况进行全面核实的情况下,即向排污单位反馈设备无异常,直至当日8时再次出现水样数据COD异常,后核查发现该异常为水样管抽取到异物导致,并以此认定上述0时的COD异常为抽取到异物导致;2024年10月3日,排污单位COD的在线监测数据出现异常(数据超标)情况,当事人于次日开展核查,并使用其他时间段的异物照片向排污单位反馈核查结果。当事人存在在运营防治污染设施中弄虚作假的违法行为。

根据《##省环境保护条例》规定,受委托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运营防治污染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或者在运营防治污染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中弄虚作假的,由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处理结果:对当事人(##运维公司)罚款54250元。


水样管抽取异物数据处置注意事项



01
超标/异常数据及时发现

      排污单位和运维单位应及时发现水质分析仪测量的超标和异常数据,对于监测数据有升高趋势或临界超标的应引起高度关注,企业及运维单位在线监测信息化平台应设定临界超标预警,对测量数据出现临界超标时向相关负责人发送预警提示信息,引起关注或提前现场检查设备及排放情况。

02
设定超标异常数据关注度优先级

      运维单位应对超标异常数据设定不同的关注度和数据预判分析,形成超标异常数据应急处置流程和方案。对测量数据超标且倍数较低的数据设定为报警权限和优先级最高,同时应立即对现场设备工作情况进行核实,具备条件的可采用远程核实方式进行在线监测设备参数、状态核查,或结合视频进行相关核查。

03
现场核实留取相关影像材料

      在线监测数据超标异常现场核实时,应保留现场完整的视频影像材料,尤其是检查水质自动采样器采样桶、管路内部污染结垢,水质分析仪管路结垢、计量、消比装置内结垢或存在异物附着时,应采用视频和照片能够进行有效展示的方式留取相关证明性材料,便于环境管理部门对超标异常数据进行复核时查验。

04
水质分析仪自动清洗功能可用

      运维单位根据当地环境管理部门管理要求及排放水质情况,设置合理的水质分析仪自动清洗周期和频次,并对清洗期间相关状态形成日志记录;在满足现场条件和管理要求的前提下,开启水质自动采样器润洗功能,并对润洗期间相关操作步骤进行记录,确保润洗不影响样品采集,且润洗过程可核查。

05
水质分析仪及采样器管路附着污染物及时清理

      每次现场巡检时发现采样桶、供样管路、水样管及消比计量装置内存在附着物时,应手工对相关部件进行清理,确保相关器件内无明显可见附着物;对于因排放水质较差引发的管路、采样桶等相关器件内部频繁污染的,应加密巡检维护频次,并将相关情形报告至排污单位和环境管理部门,要求排污单位对治理设施进行调控,降低排放废水悬浮物浓度。

06
超标异常数据及时标记处理

      水质分析仪水样管抽取到异物数据超标异常时,可以参考标记规则故障标记中样品掺杂进行标记,但是应及时标记,且留取相关影像资料备查,标记说明中应详细说明发现时间、核实情况、处理及预防措施,标记应保证及时性(每天12时前完成前一天数据标记);对于频繁出现水样管抽取到异物引发数据异常的,应发现问题的本质,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谨慎采用频繁标记样品掺杂故障。

07
现场记录详细全面

      水质分析仪监测数据超标疑似抽取异物影响时,现场核实处置完成后应形成完善的运维记录,即故障记录中记录数据发生时间、发现时间、到场时间、检查的内容、采取的措施、形成的判断和分析以及相关依据;巡检记录中应对相关部件的清理维护内容进行体现,详细至清理维护的时间段和维护前后状况进行描述。做到现场记录能够如实反应实际操作情况,并对相关操作提供佐证说明。

08
超标留样样品及时分析

      对于因水样中异物引起超标的,应设置水质自动采样器超标留样,样品留取宜采用留存两份,且每份样品不少于500mL,便于环境管理部门和排污单位取样分析,超标后运维单位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排污单位或环境管理人员的监督下采集留取的超标样品,相关人员不在场时,采集留取样品时应形成相关完整影像材料,观察样品颜色及悬浮物情况,并将留取样品及时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另一份留存样品在采样器内进行保存,便于环境管理部门或排污单位复测和核查。运维单位应及时根据实验室分析结果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相关辅助说明。

09
查阅污水处理设施运行关键参数

      现场核实发现采样桶、管路内存在附着物,留取水样颜色深,悬浮物浓度较高时,应对污水处理的关键参数(进出水量、液位、生化参数等)调整情况进行核实,观察是否因参数调整形成排放水质的变化;同时应对进出水在线监测数据结合工艺进行分析,对排放口在线监测超标因子超标时段其它因子数据变化情况进行对比分析,判断排放水质原因还是在线监测采样监测过程形成的影响。

10
总结分析明确责任

      运维单位应定期对在线监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尤其是对超标异常数据进行梳理,总结超标异常时长、原因、处置过程和预防性措施,对超标异常数据产生的根源进行分析,明确数据超标异常是生产因素、治理设施运行因素,还是在线监测设备质量或运维原因,并定期开展与排污单位、环境管理部门进行相关问题交流沟通,形成相关分析报告和反馈材料,明确问题责任。


来源:邢台在线监测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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