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手段“花样百出”,基层执法者如何破局?![]() ![]() 生态环境领域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线索难以及时发现、违法证据难固定、涉刑事案件责任难认定,是困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三大难题。 自动监测数据造假手段多样且隐蔽,因此难以及时发现。有的通过堵塞采样口、稀释样品等方式干扰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使监测数据偏离实际情况;有的利用软件漏洞或黑客技术,直接入侵监测系统篡改数据;有的在数据采集和传输环节,通过加装数据模拟装置,按照预设的虚假数据进行输出;有的虚假标记监测数据,将超标排放时段标记为设备维护、校准等特殊时段,以规避超标处罚,并且人为编造监测数据的运行记录和台账,使虚假数据看起来“合法化”。造假者往往选择在监管执法部门非工作时间、节假日或夜间进行作案,增加了发现和查处问题的难度。 现场取证时,违法证据收集与固定难度大。造假现场通常位于企业内部,企业会以各种理由阻挠执法人员进入,或者在执法人员到达之前对现场进行破坏和清理,导致关键证据丢失。其中,电子证据获取尤为困难。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往往涉及大量电子证据,如监测设备的运行记录、数据传输日志、操作软件的相关文件等。这些电子证据具有易删除、易篡改的特点,造假者如果采取加密、隐藏等手段来保护电子证据,就需要用专业的技术手段进行提取和固定。此外,获取这些电子数据还要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如操作不当,可能会导致证据无法被采信。即使获取了一定的数据,还存在证据关联性难以确定的问题。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案件涉及多个环节和因素,收集到的证据之间的关联性需要进行深入分析和论证。要证明监测数据的异常是由于人为造假而非设备故障,需要综合考虑多种证据,这对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 ![]() ![]() 破解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问题存在难度,但是也有相应方法。笔者结合执法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应对策略建议。 一是加强技术监管手段。研发和应用稳定性和抗干扰能力更强的自动监测设备。同时,增加设备的自诊断和预警功能,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自动上报。构建统一的生态环境数据监测平台,实现对各类自动监测数据的实时采集、分析和比对。通过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挖掘数据中的异常信息,提高对造假行为的识别能力。 二是完善证据收集与固定机制。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为其配备必要的电子证据取证设备和工具,加强对电子证据取证技术的培训,使其能够熟练掌握电子证据的收集、固定和分析方法。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打击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合力。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公安部门可以利用侦查手段获取相关证据,检察院可以提供法律指导和支持,确保证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三是明确责任认定与追究机制。制定明确的责任认定细则,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和责任主体,分别确定相应的责任认定标准和依据。综合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行为的性质和后果、在造假过程中的作用等因素,准确划分责任大小。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坚持对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行为的零容忍;对于构成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建立健全环境信用评价体系,将企业和个人的环境违法信息纳入信用记录,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实施联合惩戒。通过宣传教育、政策引导等方式,督促企业树立正确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引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对自动监测数据的审核和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来源:湖北省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中国环境 【免责声明】本公众号发布的内容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以任何形式进行牟利。内容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于第一时间协商版权问题或删除内容。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公众号立场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 ![]() ![]() END ![]() ![]() 江苏远大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创立于2002年,以“数据服务”为核心产品,形成了对环境、企业、水务等不同板块的专业解决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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